沈帥青:大型活動勿浪費 做好回收減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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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/02/26 00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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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曆新年剛過,本港各大年宵市場留下大量垃圾,包括多達49噸舊竹。市民其實可以自行利用竹棚等廢料自造傢俬,但時下除了需要做好循環再用,更應注重源頭減廢。

環保署、食環署及多個本地團體今年組成「舊竹製造」,在年宵場地收回共約49噸舊竹。據悉以往慣常做法乃是直接送至堆填區,但今年情況已比往年理想,長逾4米的竹子將被鋸成約兩米長,市民可免費帶走,「舊竹製造」更有意與多個社區組織合作教人如何善用舊竹。

本地環保組織「JupYeah 執嘢」表示,廢棄的舊竹稍微加工便可變成燈籠,打釘及用麻繩綁住更可成為傢俬、單車等。實際上,多種建築廢料大有所用,美國加州「零浪費」(Zero Waste)計劃表示一般回收商雖然不會接受打過蠟的硬紙板,活動舉辦單位仍可將其交給堆肥商處理。

環境局及環保署均曾提供過《大型活動減廢指引》,勸喻承辦商主動回收建築材料,惟並無法律效力。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認為,政府有必要制定減廢目標,更應制定法律以求源頭減廢。

多國目前要求承辦商在申請或投標舉辦活動時,同時考慮如何處理廢物。按照新西蘭政府要求,若預期將有100人或以上參與活動,舉辦單位必須申請許可,若估計會製造大量垃圾更需提早向政府遞交垃圾處理方案,以及鼓勵乘坐公共交通的計劃。

美國加州《AB 2176》法案要求,大型活動(即參加人數至少2,000)承辦商必須向政府遞交廢物處理計劃報告,包括預期廢物種類、數量,以及有否計劃如何處理廢物,若無此類計劃則需解釋為何未有,以及考慮與本地回收商合作。澳洲類似的「Waste Wise」計劃更要求舉辦單位提名至少一名專責垃圾處理方案的人員。

台灣更在2015年起要求承辦商在租借場地時時,除了要填寫活動計劃書解釋如何清潔環境、管理噪音等,更需預先繳付6萬元新台幣的保證金,若場地在活動完結後被評為嚴重破壞環境,則將在保證金中扣除以作罰則。

法律約束之餘,提供經濟誘因鼓勵減廢或甚可取。環保計劃常受經濟因素限制,惟人們愈趨重視環保,港大去年民調發現9成市民支持香港發展成為環保綠色的城市;環保組織A Greener Festival調查更顯示,71%大型活動的參與者認同垃圾打擊活動形象。

有鑑於此,美國早年推出「綠色活動」( Green Practices)標準,為做好回收的承辦商提供官方認証,部分如夏威夷政府更有參與計劃提高其認受程度。發揮創意善用廢棄舊竹固然可嘉,但從源頭減少活動物資或原材料被廢棄,想必更為理想。

如何讓活動變得綠色?

  • 免費禮品︰活動策劃公司Planning Pod表示,舉辦單位可考慮減少免費禮品多樣性,與其派發帶有公司標誌的購物袋、原子筆等,不如派優惠券等更實用,或蜂巢蠟燭等可自然分解的禮品
  • 建築材料︰美國加州政府建議將打過蠟的硬紙板交予堆肥商;本港環保署《大型活動減廢指南》勸喻攤檔檔主不用竹子,改用可重用物料如帳篷搭建
  • 傳單︰會議策劃公司Plan Your Meetings建議,盡可能透過網上宣傳活動,減少使用紙張印刷傳單。美國「綠色活動」( Green Practices)標準要求傳單至少30%是再造紙

撰文 : 沈帥青